一、 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在市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市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市少先队工作。依法对市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以青少年工作为主体的各项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安庆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安庆社会发展。
(三)推进全市青少年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优秀青少年;指导全市青年志愿者工作。
(四)适应安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青少年在“三个安庆”建设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五)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配合政府处理、协调、督办与本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六)调查研究安庆市青少年生存发展、青少年工作状况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情况,深入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和思想教育理论,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法规的制定。
(七)培养农村青年“四个带头人”(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带头人、农业科技知识传播带头人、农产品营销带头人、农村青年回乡创业带头人),推动农村科技进步,提高乡镇企业青工文化技术素质、经营管理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八)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业青年生产技能。
(九)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选拔、培养和输送年轻干部。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协管工作。
(十)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
(十一)负责团市委直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安庆市团市委2013年度收入总计19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万元,支出总计198万元。
三、2013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3年度收入总计1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万元,占100% 。
四、2013年度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总计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万元,占75.3%,项目支出49万元,占24.7%。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2013年度决算18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 ”13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决算41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决算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青年创业,未成年人保护,青年志愿者等多项工作。
2、“医疗卫生”2013年度决算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3年度决算8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