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第四次修正,2016年1月16日正式实施。
3月17日,团市委利用周四下午集中学习时间在大会议室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市青少年宫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集体学习修正案。
会议有重点的针对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出的修改,进行讲解。例如: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也就是说一对夫妻最多可以生育五个子女,这跟以往的计生政策有了天壤之别。
通过此次培训,机关全体人员对新的计生政策有了更加透彻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