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期间,共青团中央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国“两红两优”评选表彰活动,由团大观区委推荐的大观区人民法院团总支喜获团中央表彰,被授予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部”荣誉称号,这也是该院团组织继2011年获得“省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后又一殊荣。
据悉,全省获得2015年度“全国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仅有8家,全市仅有2家团(总)支部获此殊荣。“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是共青团中央授予大观区人民法院团总支等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
近年来,大观区人民法院团总支扎实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突出法院工作特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确定了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青年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党建带团建,不断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审判工作和法院建设中建功立业为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应有贡献。
(团大观区委 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