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大观区委按照《关于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的规定》的要求,指导各基层团组织高质高量的完成了2015年度团费收缴工作,截至
自觉交纳团费是每一名团员应尽的义务,按时完成团费收缴工作是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团组织吸引力、凝聚力、战斗力的综合体现。团费收缴工作的圆满完成,强化了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密切了团组织和团员之间的联系,促进了基层团组织发挥团结青年的战斗堡垒作用,有利于团区委全面掌握基层团情,为2016年大观区共青团工作科学决策提供了切实可靠的依据。
(单位:团大观区委、撰稿: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