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委:
为切实加强我市基层团建工作,巩固县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成果,促进基层团组织工作整体活跃,根据团省委《关于做好县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巩固提升阶段工作的通知》(皖青办〔2015〕3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各级团组织中开展基层团建工作项目创新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范围
全市各县(市)区团委,乡镇团委及其直属团组织,村级团组织。
二、竞赛内容
由县级(含)以下团组织,围绕组织建设、干部配备、联系青年、开展活动、建立机制、整合资源、建设阵地、结对共建等内容,创新设计项目,向上级团委申报后组织实施。上级团委要对项目可行性、开展过程、实施效果进行指导评估,并通过专家评审、量化评分、实地考察等形式,逐级评选出优秀项目。
三、竞赛步骤
1.基层组织自评(8月25日前)。所有乡镇团委都要参加竞赛活动。要对照创新竞赛的内容要求,对开展县乡分类示范创建活动以来的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和评估,每个乡镇团委必须向县级团委申报1个项目,并至少推报1个村团支部、1个直属团组织项目。
2.县级竞赛评审(9月5日前)。各县(市)区 团委通过学习交流、组织研讨、实地指导、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区域内团组织开展竞赛活动,主要负责推动乡镇团委、村团组织及直属团组织申报实施项目,至少评选出2个乡镇团委、1个村团支部、1个直属团组织的优秀项目并推报到团市委农村部。县级团委本级须申报、实施1个项目。各地要按时将项目名单及农村基层团建创新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送团市委农村部。
3.市级竞赛评审(9月12日前)。在县(市)区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市级基层团建和团的工作创新竞赛,分别评选出县级团委、乡镇团委、村级团组织优秀项目并推荐到团省委,参加省级大赛。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活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把开展团建创新竞赛活动作为巩固推进全市团建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抓紧抓实,务求取得实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运用各类全媒体手段,加强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扩大竞赛活动在各基层团组织中的影响,努力营造浓厚的竞赛氛围,不断巩固和扩大团建创新成果。
3.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各地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思路,结合竞赛活动的总体要求,制定活动方案,既有长远打算,又有阶段性要求,措施要具体实在,针对性强,便于操作,并集中力量进行重点创新,打造精品。
4.及时总结,形成机制。各地要及时总结在竞赛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积极探索建立适应形势发展要求、适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的长效工作机制,不继巩固团建创新成果。
附件:农村基层团建创新项目申报书 |
共青团安庆市委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