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在市青联中发挥核心作用。指导市学联工作。受党的委托,领导本市少先队工作。依法对市级青年社团和青少年教育、活动、服务阵地等进行归口管理或业务指导。
2、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组织实施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和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城市建设,为安庆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服务。
3、适应安庆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围绕党的中心任务,组织开展形式多样、适合青少年特点、健康有益的活动,发挥青年在安庆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满足青少年成长成才的需要。
4、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配合政府处理、协调、督办与本市青少年权益相关的事务,积极发挥共青团在政府和社会事务管理中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作用。
5、调查研究本市青少年生存发展、青少年工作状况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情况,深入研究青年运动、青少年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为市委和市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和依据。参与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政策、法规的制定。
6、开展青年就业创业工作(青年创业小额贷款、青年技能培训、青年创业大赛、青年创业氛围营造、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培养等)。
7、树立青年标兵,开展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文明号评选活动,着力提高各行业青年生产技能。
8、加强机关建设,提高机关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水平,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和团干部培训工作。建立完善基层团的工作评价机制;加强团干部的作风建设。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团省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共青团安庆市委机关本级核定行政编制16名,工勤编2人,设8个科室,现有职工11人,财政预算供给车辆1部。下属财政供给单位1个:市青少年宫。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一)坚持虚功实做,全面加强青年思想引领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是共青团的内功和基本功。一是要用科学理论武装青少年。二是要用共同理想感召青少年。三是要用网络新媒体凝聚青少年。(二)坚持难事长做,主动融入党政中心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共青团的优良传统。一是要助力文明城市创建。二是要助推法治安庆建设。三是要参与“创模”和美好乡村建设。四是要参与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行动、驻企服务、招商和“十三五”规划编制等中心工作。(三)坚持服务为本,大力实施青年民生工程。一是要支持青年创业创新。二是要关爱弱势青少年群体。三是要关注青少年的现实需求。(四)坚持固本强基,深化基层团组织建设。一是要扩大团的组织覆盖。二是要强化团的服务功能。三是要深化外围组织建设。(五)强化从严治团,全力推进团干部队伍建设。一是要严明纪律。二是要改进作风。三是要完善制度。
四、2015年部门组织预算收支情况
共青团安庆市委2015年度经费预算总额(含市青少年宫)442.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8.48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政府非税收入45.7万元,其他收入218万元;支出预算442.18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37.18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5万元,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等支出。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9万元,占18.97%;教育支出276.94万元,占62.6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09万元,占10.65%;医疗卫生支出13.7万元,占3.1%;住房保障支出20.55万元,占4.65%。
五、2015年,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外市单位业务学习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3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包括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用于保障日常公务、监督检查、政策调研等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