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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工)委”、 “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通知

作者:aqgqt   时间:2015-03-23 09:57   点击:

 各县(市、区)团(工)委,市直属团组织,机关各部室,市青少年宫:

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是团市委授予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的最高荣誉。为表彰全市团员、团干部和基层团组织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团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团的各项重点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团市委决定,于2015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4年度全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6团龄不少于1周年,并在团情数据录入系统内。

7)年龄不到14周岁入团的,一律取消其评优资格。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团的十七大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获得过县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7)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2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并在团情数据录入系统内。

8)年龄不到14周岁入团的,一律取消其评优资格。市“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

 3.五四红旗团(工)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能想得起、找得到、靠得住。在落实上级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发展和管理规范。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3)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

4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单位和青年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总)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认同度。

4)获得过县级“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市“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及要求

各级团组织要根据名额计划表推荐优秀典型,本着高度重视的态度,严格把关,广开渠道,注重被推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真正把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评选活动要与团费收缴、团情数据录入等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硬性要求,各地各单位的申报对象必须在2014年度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数据20141231日前已报送团市委组织部)中,未纳入信息系统或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不具备申报评选资格。推荐人选要兼顾社会各条战线,应涵盖机关事业、国有企业、乡镇农村、街道社区、学校、军队、非公企业、驻外、新社会组织及其他等各个类型中符合条件的优秀团组织和优秀团员青年。近3年内已获得相关表彰的不再重复表彰。

三、有关工作要求

1、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精心部署,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申报过程中,应对拟申报对象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在听取所在单位党团组织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对象。

2、申报市“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需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

3、请各县(市、区)团(工)委、市直属及有关单位团组织根据本通知及《注意事项》中的具体要求,于2015410日前,将相关材料统一报送至团市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箱:1150692018@qq.com

联系电话:5346475

联 系 人:张俊  苏剑锋

 

附件:

1.2014年度安庆市“两红两优”表彰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4年度安庆市“两红两优”表彰申报注意事项

3.2014年度安庆市“两红两优”表彰申报汇总表

4.2014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2014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14年度安庆市“五四红旗团(工)委”申报表

7.2014年度安庆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申报表

附件1-7

 

                          共青团安庆市委组织部

2015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