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区创新机制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防、捕、诉、访”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出了实施预防教育、维权保护、感化挽救、诉后回访“四大工程”,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预防教育工程。大观区检察院深入开展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以案说法,寓教于乐,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主动与公安、区团委、和辖区乡镇等单位联合,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的作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实施维权保护工程。该院实行法律援助律师介入制度,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第一次接受讯问同时为其指定辩护律师,通知法定监护人或指定合适成年人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对被害人系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该院坚持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实施感化挽救工程。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该院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基础上,开展社区调查和风险评估,依法做到少捕、慎捕、慎诉。如:2014年5月初,大观区检察院在办理钱某某等5人共同盗窃案时,鉴于钱某某未满18周岁,系初犯、偶犯,受其他人唆使导致犯罪,承办人在审查批捕过程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后,钱某某真诚认罪悔罪,态度较好,该院依法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让其回归社会成为有用之人。此外对在押的未成年人,该院加强心理咨询和矫治,找准犯罪原因,选准感化点,因人施教,帮助改过自新。
实施诉后回访工程。对被判缓刑的未成年人,积极走访其家庭、学校、社区、深化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帮教活动,帮助他们顺利走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