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全省唯一全面推开的地级市试点单位,团市委高度重视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选工作,立足安庆实际,坚持“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评选工作有序开展,截止6月底,评定市级农村信用示范户100名,县级农村信用示范户908人,共授信金额8121万元,评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在操作细则方面,出台一个办法。团市委根据团省委通知要求,结合地方实际,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安庆市中心支行共同出台了《安庆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价办法》,办法共分10条,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的评选范围、流程、方法、条件、管理、监督、异议处理、有效期限等方面都作了具体规定,从操作层面对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工作进一步细化。
在评审环节方面,抓住两个重点。为保证将符合要求的农村青年评选出来,团市委采取先宣传发动,后组织申报的办法,评审过程重点抓住两个重点环节。一是依托县区、乡镇团组织重点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二是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基层网点重点把关申报人信用状况。整个评审过程分工明确,共分为五级:自愿申报或当地村社居委会推荐―乡镇团委初评―县级团委、金融机构终审确定候选人―公示候选人―各县级团委、各支行共同认定。
在评选程序方面,遵循三个公开。在安庆市农村青年示范户评选标准方面,通过启动仪式、网点宣传、宣传画册、网站公告等形式将标准指引与评价办法在全市范围内公告;在优惠措施方面,与合作金融机构签订协议,明确优惠幅度与操作办法,并要求金融机构承诺接受优惠政策的监督工作及异议处理工作;在评选结果方面,将全部入选人员通过共青团网站、乡镇政务公开栏、金融机构网点同步实施公示。
在资料审核方面,把握四个必查。在评选过程中,团市委按照所制定的《 安庆市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评价办法》,在资料审核时实行四个必查:一是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看是否有个人签字、合作单位的确认记录;二是查申报材料的一致性,看申报表是否与附件证明材料相对应;三是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看是否存在虚报年度家庭收入、资产总额或瞒报负债总额与贷款总额情况;四是查申报材料的有效性,看评分能否达到优良标准、年龄是否符合要求、资产负债率能否达标、历史信用是否良好、创业情况是否具有带动示范作用。
在风险控制方面,坚持五个不评。为提高示范户评选活动的严肃性、提高评选活动的示范意义,有效降低银行的放贷风险,团市委在最终认定中坚持以下五种情况不予入选:一是在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发现存在不良信贷记录的;二是家庭资产负债率高于50%的;三是无工作经验、无培训记录、无创业项目,无有效信贷资金需求的;四是超过规定年龄的;五是经反映存在违法违纪,或欠交税费、承包费、管理费、水电费等行为的。评选明确信用示范户实行动态管理,凡在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永远取消申报资格;在证书有效期内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立即终止信用示范户资格并收回相关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