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团市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安徽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简称“两法两例”)为依据,积极履行“桐城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和“桐城市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开展了以“两法两例”为主要内容的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
一是注重长期坚持,将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作为全团基础性业务工作加以推进。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是基础。每年新学期开学之际,是全市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学校共青团组织对团员青年开展法制宣传的集中时期,积极联系法律专业人士进校园、进课堂,开展面对面的法制宣讲活动。在“6·26”、“12·4”重要法制宣传节点,团市委主动组织全市团员青年参与检察院、公安局和司法局等政法机关组织的法制宣传活动。特别是近几年,为了加强青少年对毒品危害的认识,团市委与市禁毒大队紧密合作,每次组织的“法制宣传进校园”活动都邀请市禁毒大队警官为学生团员讲解禁毒知识,有力地预防青少年吸毒贩毒在我市的蔓延。
二是注重队伍建设,将青少年法制宣传服务队的建立作为工作亮点加以打造。为有效整合全市青少年法制宣传力量,增加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团市委以青年志愿者这一“青”字品牌影响力作为号召, 2013年7月18日,成立了桐城市青少年法制宣传服务队,其成员主要来自我市政法系统、教育系统中有志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优秀青年员工。为避免宣传教育的形式主义,团市委组织了各位志愿者参加统一的业务培训,其主要思路在于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要贴切受众对象的特点和桐城实际,尽量用青少年听得懂、看得懂的东西去认识法律和自己的不良行为。队伍成立后,先后赴多地进行了义务法制宣传,近2000人接受了法制教育。
三是注重载体设计,将青少年法制道德观念的培养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加以引导。近年来,团市委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活动”, 2013年,募集社会捐款118余万元,资助困难学生420多人,这些爱心善款的发放无疑为贫困学子树立了生活和学习信心,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每年开展的青年志愿者活动一方面深化了团员青年对“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精神的认同,另一方面也引导了广大青少年增强了做一个桐城人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树立了振兴桐城、建设美好家乡的远大志向。为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团市委通过文艺演出、演讲比赛、书信大赛等形式进行潜移默化的教育。如近几年来每年组织或参与开展的全国少儿书信大赛、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四是注重全面宣传,将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得到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加以努力。青少年法制宣传是个系统工程,除了各级团组织的积极作为外,也需要社会各方面广泛支持和重视。2013年4月,根据市综治办安排,团市委相关负责同志在全市政法干部培训会上为全市各镇(街道)政法干部详细介绍了我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引起了各地对预防工作和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深入思考。2013年9月,团市委承办了“市政协委员视察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座谈会”,与会领导、政协委员和相关部门领导都对预防工作提出很好的要求和建议,也推动了相关青少年议题进入“两会”。以上这些活动的开展无疑增强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青少年法制宣传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在青少年的普法教育中发挥更大的职能作用,为桐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为和谐桐城和法治国家的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