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会议精神,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根据团市委深入推进全市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精神,结合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市房地产局团委决定从3月起,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志愿精神 共建美好安庆”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至12月
三、活动内容
1、开展“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各单位要立足行业管理、岗位工作开展“岗位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扶弱助贫,为群众解难事、做好事、办实事。机关单位开展“践行雷锋精神、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以执政为民的良好作风为全系统学雷锋做出表率;窗口单位要广泛开展“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使之成为传播雷锋精神的窗口。
2、开展“永远的雷锋”志愿服务行动
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永远的雷锋”志愿服务行动,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具体活动,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结合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到扶贫村、社区、企业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活动有较为固定的基地及服务对象。
3、组织“雷锋志愿队”服务系列活动
以学雷锋先进典型和道德模范为引领,培育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品牌团队,进一步加强志愿服务组织建设。重点做好围绕省运会,组织开展好青年志愿服务工作;号召和组织每一位青年志愿者努力做到“三个一”:即帮一户人家,做一件好事,献一份爱心;组织青年志愿者做好森林防火、文明祭祀及拒放烟花爆竹宣传工作;创建国家环保城市青年志愿服务工作,作节能减排、绿色出行、低碳环保的宣传员和践行者等各系列活动。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统一佩戴青年志愿者标志,打出青年志愿者旗帜或者共青团团旗;
2、参加活动的青年志愿者要保证志愿服务时间,集中活动时间不少于3小时;
3、做好志愿服务活动的氛围营造和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各单位请将每次活动情况和活动图片报送至局团委。
4、获得国家、省市级青年文明号集体和优秀团组织的单位,每年必须组织2次以上青年志愿者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