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 团徽、团歌制作使用管理规定》(中青发〔2018〕12 号)和相关国家标准,进一步维护共青团标志标识的规范性、统一性、严肃性,根据团省委《关于规范使用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的工作提示》要求,现设立市级团旗、团徽等团内标志标识监督邮箱和电话如下:
监督电话:0556-5346476
监督邮箱:aqtswzzb@163.com
欢迎社会各界对团内标志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提供相关工作线索。
团安庆市委组织部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