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共青团迎江区委、迎江区司法局联合成立迎江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
为维护迎江青少年合法权益,协助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为青少年提供法律援助,搭建服务青少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工作载体,共青团迎江区委、迎江区司法局整合社区法律援助工作资源,经过长期酝酿,筹建成迎江区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站的工作人员由团区委选派,工作站站长由团区委分管青少年维权工作的同志兼任,工作站日常办公地点设在团区委,工作站在业务上接受迎江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
工作站的职责主要为:具体负责青少年的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青少年来访的过程中,积极解答法律咨询问题。广泛宣传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鼓励、支持、引导和帮助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对向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的申请予以初步审查,主要包括申请人的身份情况、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人的经济是否困难、申请材料是否齐全;对初步审核认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导和帮助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相应申请表格,报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根据需要向办理援助案件的援助工作人员,提供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有关材料;加强对工作站工作人员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收集和总结典型案件,开展法律援助活动。负责法律援助工作相关信息和统计工作。协助完成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开展青少年维权而需要得到支持配合的其他工作;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符合法律援助条件而又经济困难的,因种种原因无法取得经济困难证明的,或者因其他特殊情况确需区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的,给予提供必要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