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团(工)委,市直属团组织,机关各部室:
2016年以来,在市委和团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团干部和广大团员青年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从严治团和“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相关要求,紧密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全团重点任务,坚持真抓实干、带头改革创新,为服务安庆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全市共青团工作深入开展,团市委决定,授予刘伟等57名团员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授予汪爱春等41名团干部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授予桐城市第二中学团委等22个团(工)委安庆市“五四红旗团(工)委”称号;授予桐城市司法局团支部等43个团(总)支部安庆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引领全市广大团员青年为深入推进“六大工程”,坚决打赢“五大攻坚战”,加快建设“四个强市”奉献青春、智慧和力量。
附件:1.2016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名单
2.2016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名单
3.2016年度安庆市“五四红旗团(工)委”名单
4.2016年度安庆市“五四红旗团(总)支部”
共青团安庆市委员会
2017年7月17日
关于表彰2016年度安庆市“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总)支部”的决定 |